法與時轉則治,恐龍也必須進化! ft.《法律女王》與《RGB:不恐龍大法官》(2018)

美國小羅斯福總統曾這麼說過『社會進步的證明,是要能讓窮人脫離貧困。』但能讓法律進步的證明,可能需整個體制內外一起脫離傳統框架,呼應社會的整體進步,才能真正讓每一位國民享有基本的保障。然而制度的推動需要付出代價,甚至是槓上憲法中的明文規定,因此法案推動的先驅往往要承受最沈重的壓力,美國修法的歷史中,存在這麼一位看似普通又是最特別的女性,她用嚴厲的批評顛覆傳統陋習,以最溫柔的方式告訴世人基本人權的價值何在,她就是露絲·拜德·金斯伯格。

該如何認識露絲·拜德·金斯伯格

為什麼要在RBG(Ruth Bader Ginsburg)前面加上「Notorious」?在「惡名昭彰」的標籤下究竟誰還能成為美國司法史上最重要的代表之一?又有誰可在總統發表國情咨文殿堂的海景第一排還在打瞌睡?但她清醒時的每次發文或是釋憲反對意見文一出來,又有如投入司法界的震撼彈,且同時席捲時下的網路輿論;或許在美國,不會再有大法官會用犀利的發文來批評總統候選人(川普),但也可能不會有人可以像RBG一樣把憲法的精神落實到公民社會和文化之中。她有許多稱號,但真正讓她發光的是這些稱號背後的努力與不向傳統體制低頭的毅力,她就是顛覆美國70年代父權主義窠臼的代表,露絲·拜德·金斯伯格大法官。

Photo credit:‘Notorious RBG’: Ginsburg transcended the court to become a pop culture icon / 由於金斯伯格影響力甚鉅,就連普普POP藝術與一些次文化藝術都會以她犀利耿直的形象作為精神象徵,更別說那些有關她的書籍與周邊商品也都是話題。

《RBG:不恐龍大法官》(2018)

2018年,這一年可以說是有關金斯伯格(Joan Ruth Bader Ginsburg)法官影視作品集大成的一年,先是由紀錄片《RBG:不恐龍大法官》描述金斯伯格的成長背景到縱橫職業生涯數十年,以及後來被總統任命為司法部長、提名為最高法院大法官的經歷。相較於另一部傳記電影,紀錄片更全面地描繪出金斯伯格的生涯與職涯,作為觀眾也更能完整了解這位「惡名昭彰」法官得其美名與罵名的前因後果,本片也被國家評論協會評為2018年最佳紀錄片

photo credit:imdb / 1993年,總統柯林頓(Bill Clinton)任命金斯伯格擔任最高法院大法官,讓其成為歷史上四名獲確認的最高法院女性大法官中第二位。

紀錄片中有將近一半資訊呈現是來自「他人眼中」的金斯伯格,透過親朋好友、工作夥伴來讓我們了解到在1960年代前後的美國,一位女性衝破各種形式的天花板是多麼不容易的一件事。面對充斥父權主義的公民社會,金斯伯格可以擠身於98%皆為男同學的哈佛大學法律系已經是奇聞,再藉由一點歷史背景,我們觀眾更能感受當時的「不平等」,或是「良家婦女不淌法律的混水,安分守己才是美德」等在當代可視為笑柄的窠臼,卻又扎扎實實地影響我們視為理所當然的人權。

除了背景的細心刻畫,紀錄片也呈現出金斯伯格踏入職場的專業與實力,同時還有接踵而來的壓力,像是那些有血有肉的訴訟個案,更多時候職場上無形的玻璃天花板也是她的壓力來源,但金斯伯格仍可以從這些社會規範的陋習中,以專業之姿,不僅作為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首位終身女性教授,更在被提名為大法官後,撼動過去美國性別不平等的陋習,真正落實那個早就入憲的消極人權-平等權。

紀錄片在中後段透過1970年代幾個具有性平觀念代表性的訴訟案,同時把金斯伯格法官的「同意意見」與「不同意意見」也呈現出來,如【1975年釋憲案-威斯菲德訴威伯格案】(從軍教育體系的性別歧視)和【1977年釋憲案-卡麗法諾訴格德法比案】(陪審團的女性比例)等,值得一提的是影片中的個案幾乎都有從當事人以及非當事人的觀點來看這些裁判結果,這樣的編劇安排更能夠拉近法律與公民社會的距離,也同時讓我們意識到這些性別歧視早就存在,只是我們都沒注意到有這號人物為此奉獻,將美國的性別主流化作為一生志業。

photo credit:imdb / 早年,法官袍是為男性訂製,搭配著襯衫與領帶。然而自從金斯伯格大法官上任,這樣的制式性的傳統服裝也帶來翻轉性的改變。

形容這樣的法袍,或許是獨樹一格.或許是標新立異。但假設今天沒有金斯伯格法官創造這些戰袍,職場上那些性別標籤,或是刻板印象也將失去沒有改變的契機。金斯伯格法官有些蕾絲領由自己設計,也有些來自粉絲贈與,在紀錄片中也有說明她會針對個案中不同的角色,反方或正方,選擇穿戴獨特的蕾絲領來表態她的立場。這樣的儀式感與細膩度,更加突顯出金斯伯格法官注重生活上的細節,只要攸關平權與女性人權,都逃不過她的法眼。


《法律女王》(2018)

這部同一年上映的電影,將重點擺在露絲·拜德·金斯伯格如何邁進法律之路的過程,劇情從哈佛法學院到她初入職場打的一場官司,讓觀眾感受到金斯伯格的魅力無所不在。加上重要角色由兩位知名影星來詮釋,費莉絲蒂·瓊斯飾演金斯伯格,艾米·漢默則飾演她的丈夫-馬蒂·D·金斯伯格,優秀的演技與對白都讓這部電影表面上的『法律』耐人尋味,引人入勝。

Photo credit:imdb / 電影也把《RBG:不恐龍大法官》裡提到的1960年代哈佛大學校園中的種種性別不正確呈現出來,如「教授不會點女學生回答問題的原因,是怕她們回答不出來的時候會哭。」

電影是以「1973年釋憲案-佛朗提羅素查理森案」作為金斯伯格一戰成名的案例,編劇之所以選這個案例來呈現,我覺得也蠻巧妙的,誰說主張『性平』一定是為女權而發聲呢?!簡單來說因為過去父權主義的遺毒,諸多制度也都站在「男主外,女主內」來設置,因此在1970年代以前,單親家庭中的男性父親,就算身兼數職,他也無法申請社會安全制度的福利,因為當時法律保障的是『她』。簡單來說,當時因為社會上先入為主的觀念,假定家務勞動者都是女性,導致的性別不平等,反過來限制了男性的權利。就像假設當時的男性在芭雷舞團學跳舞,會不會也出現像《舞動人生》(2000)的偏見與不諒解。

最後,這部電影的英文名稱或許也是亮點之一。Basis on the Sex,『惡名昭彰』並非浪得虛名,而是站在最基本的人權信仰上,用最嚴厲的口吻去批評制度的窠臼,所以『一切皆來自性別平權』一點也沒錯。

photo credit:imdb / 雖然電影名稱包含“Sex”這個字,但實際上在電影片段中,我們看到金斯伯格與秘書在寫告訴狀時所用的單字“Gender”,並討論這兩個單字在應用時的差異。

小結

為什麼社會規範需要改變?法律作為社會規範的底線,但其功能絕對不能只是底線,像是電影中金斯伯格的台詞:『我們並不是要求大家要改變社會, 社會在改變並不需用法院允許,我們是請各位保護國家改變的權利。』因此我們會期待一個民主自由的國家可以把憲政主義視為準則的同時,也重視違憲審查制度,憲法之所以擺在最高的法律位階,並非只是法律優位原則,而是它擁有容許被改變與進步的地位,如此才能引領底下的一般規範。

公民課本教的民主進步可能是法律下的權力分立與人權保障,但我們了解法律之前,還有一件事情必須搞清楚,就是『了解這個社會為什麼需要法律?』,以及如何改變法律來改善人民的生活。金斯伯格一路走到擔任美國最高法院的法官,對平等的嚮往總能堅持原則,對不平等的陋習也絕不輕易妥協,這樣的精神正是我們每一位公民可以學習的,當大家都能以這個角度出發,或許公民社會的到來不是那麼遙不可及。


考卷電影院(題目出自:111學年度 南一版高三選修測驗卷)

在這份測驗卷中有兩題單選題配合金斯伯格大法官的身平,以及電影《法律女王》劇情來設計,設計面向同時結合我國的法政制度非常有洞見,不僅能讓學生了解到權力分立的精神,同時比較我國與美國司法獨立的差異。


📽影像文本:

🥤參考文獻:

🍿延伸閱讀:

📚配合課程:十二年國教 公民與社會科學習內容:

[ 主題B: 社會生活的組織及制度 ]

c.規範、秩序與控制

  • 公 Bc-Ⅴ-1 社會規範如何維護社會秩序與形成社會控制?在什麼情形下,規範會受到質疑而改變?
  • 公 Bc-Ⅴ-2 社會規範對個人追求自我實現以及社群的資源分配,會產生哪些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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