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法庭不只需要陽光普照 ft.《少年事件處理法》✖釋字第805號

人不輕狂罔少年,沒做過蠢事別說你年輕過!但這些蠢事造成的傷害,由誰來承擔呢?是少年自己、其父母代勞,還是整個社會都有責任?2022年初以描繪少年犯罪為主軸的戲劇《少年法庭》竄紅,話題發燒之虞,甚至也影響了現實中我們對法律和制度的反思。儘管有些劇情與畫面真的不適合習慣邊吃飯邊追劇的我XD但藉此部韓劇比較與檢視我國的少事法以及去年公布的釋字第805號,或許還是可以稍微體會在這些看似陽光普照、保護優先好棒棒的規範背後,每一位非行少年的煩惱。

多數觀眾早已習慣透過刑法的「應報理論」去懲罰那些罪孽深重的劇情反派,甚至因為爲其躲過一牢獄之災而捶胸頓足、食不下嚥。那如果對象是誤入歧途的少年,他們值不值得有第二次機會?或者我們進一步思考,對於少年是否有「除刑化」取代「除罪化」的可能性?總之那些「踏伐兇嫌、貼上標籤」的習慣,絕對不是法治國家處理這些少年的第一步,因為:

It takes a whole village to raise a child.
教育孩子需要整個村落的力量

這是一句來自非洲奈及利亞的俗諺,意思是小孩的教養責任,並不是由父母一肩扛下,而是整個社區,大至整個社會環境都應該留心自身的影響力。無論是直接或是間接,只要是與孩童有關的一切,可能來自學校同儕,也可能是政府的教育方針,都是影響孩子成長的變因。因此以宏觀角度來看這些犯錯的少年,我們要問的不只是你為什麼犯錯?或是你父母怎麼教的?而是自省在與他們接觸的每分每秒,我們是不是也漠視了潛在的危機,譬如說對於校園霸凌漠不關心,又或者我們在無形之中也掩飾了最不應該的典範給孩子,譬如媒體總白癡化對孩子的影響。

photo credit:imdb / 曾在《Hyena:富豪辯護人》飾演律師的影后金憓秀,再次以犀利的女主角色出演法律劇,不過這回她身披法袍,以獨到又犀利態度令觀眾折服。跟她在電影《分秒幣爭》中展現出公正不阿的認真性格有點相似。

一、最不寒而慄的是取材自生活周遭的劇情

兒少時的笑容是最天真無邪的!?這齣韓劇就這樣直接毀掉觀眾的三觀。更不幸的是,某些劇情來自血淋淋的真實社會案件,全劇有7宗案件,其中「延和國小學童分屍案」、「聞匡高中集體舞弊案」、「未成年無牌駕駛車禍案」、「延和集體性侵案」及「國小學童拋磚殺人案」都改編自真人真事。

photo credit:imdb / 劇情第一、二集改編自 2017 年發生的「仁川八歲女童分屍事件」描繪兩位未成年少女以極慘忍的方式將一名年僅8歲的國小女童殺害。由於當下兩人雖已過少年法明定的保護下限十四歲但仍屬未成年,故最高只能判處20年徒刑,且可在刑期過半後申請假釋。

《少年法庭》的劇情雖然圍繞在少年所犯下的刑事案件,但更多的視角呈現少年法官沈恩錫(金憓秀飾演)內心的想法『我對未成年罪犯厭惡至極!』,因此身為吃瓜的觀眾在被案件嚇得吃手手之後,也會被沈恩錫的正義感所感動,看她如何面對長官的不諒解、社會的輿論壓力,甚至來自司法制度的瑕疵,最後還必須做出公平的判決,看完這短短的十集,心中難有一絲水落石出的雀躍,反倒是喘口氣的慶幸,當然也敲碗第二季的到來無論如何,《少年法庭》應該可說是這幾年Netflix 在原創劇的題材創作上,具有話題性的一部代表之作。

「 以幫助少年健全成長為目的。」
韓國《少年法》第1條

這樣的題材之所以引人入勝可能因為來自每一個人的經歷,多數人在青少年階段,因為有家庭成員、學校老師或同儕的陪伴,同時有國家規範的保障,我們才能在一個安穩的環境下成長。然而也有不少人走上歧路,因此我們需要的是整個大環境和國家制度的改變,從過去矯治與懲罰的方式,轉向以教育、預防、去標籤化,來完整保障這群「非行少年」。

photo credit:imdb / 由演員金武烈飾演的法官顯得格外溫暖與體貼,除了審判,還會關心那些已經服完刑的青少年的動向,也可能因自己年幼的不好經驗,讓他知道唯有提供一個善良的環境,這群孩子才有機會重生。

二、台灣與劇情有別的《少年事件處理法》

「為保障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調整其成長環境,並矯治其性格,特制定本法。」
台灣《少年事件處理法》第1條

根據南韓《少年法》,未滿19歲者不可判2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而未滿14歲者不可起訴、判刑入監,只可執行1到10號不同的保護處分,其中以10號處分「感化機關收容兩年」最為嚴重,因此沈恩錫法官的地下頭銜「10恩錫」才讓所有犯罪少年膽戰心驚。這項規定是為了保護心智年齡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以鼓勵和輔導的方式代替訓誡和處罰,而台灣對少年的觸法行為也有相關規定,只是與南韓不同之處如下:

photo credit:筆者繪製 / 舉例:劇情中改編自2015年的「龍仁公寓拋磚事件」,兩位國小同學(分別為9歲與11歲)因為好奇而從高樓扔下磚塊,造成同學一死一重傷。最後前者不受起訴,後者被處以保護管束。

除了年齡與兒少的定義有別之外,台灣的少年法院追訴的流程也與韓國不同。因目前我國僅在高雄有「少年及家事法院」而已(屬於地方法院層級),其餘皆是由地方法院的少年法庭審理。另外在劇中,有些以為審檢分立也適用在少年事件的觀眾可能會疑惑,為什麼韓國的少年法官要這麽累啊,竟然要自己參與調查,偵辦甚至逮捕,難道是劇情效果?台灣少年法官又是怎麼做?新北市少年警察隊這樣回覆:

然而若細看司法院的提供的少年事件處理流程會發現法官確實有調查權,但是僅限在「開庭調查」,因此跟少年調查官的「審前調查」應該還是有區別,只是實務上的處理會不會像是韓劇一樣精彩,那就不得而知了。
photo credit:司法院-少年事件處理流程

另外根據我國的法規,少年法庭的開庭與座位配置都與刑事訴訟有很大差異(如下圖)。首先最明顯的差別應該所有人都能夠面對彼此,相較一般法庭上法官的位置顯得高高在上,再者用談話的方式代替訊問與當事人溝通,另外與韓國的少年法官專著紫色法袍有異,我國要求這些代表司法部門的人皆以平常服飾為原則,營造出一個平易近人的環境。

Photo credit: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 少年法院(庭)開庭採不公開原則,無非保障當事人隱私以及避免被標籤化。無論是法官的裁定或是非得走到刑事案件,少年最終都不會因此留下刑事前科紀錄。

三、大法官釋字第805號

去年2021,大法官做出釋字第805號解釋。針對法律未賦予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到庭陳述意見之機會是否抵觸憲法對於人權的保障,做出違憲的解釋。主要理由如下:

過去《少年事件處理法》第36條規定:「審理期日訊問少年時,應予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及輔佐人陳述意見之機會。」及其他少年保護事件之相關條文均未明文規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於少年保護事件處理程序中得到庭陳述意見,於此範圍內,不符憲法「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之要求,有違憲法保障「被害人程序參與權」之意旨。

並要求相關機關2年內,依本解釋意旨及少年事件處理法保障少年健全自我成長之立法目的,妥適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於完成修法前,少年法院於少年保護事件處理程序進行中,除有正當事由而認不適宜者外,應傳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到庭並予陳述意見之機會。

其中理由也明確指出少年保護事件之程序與刑事訴訟程序性質上固然有別,然而被害人於不牴觸少年保護事件立法目的之範圍內,仍應享有一定到場陳述意見之權利。明確顯示法規的缺漏,也應積極確立「保護事件」的相對人能在一個公平、公正的環境中,得到應有的正義。


小結

除了大法官釋憲帶來的善意,今年六月司法院也與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共同舉辦「2022家事事件法施行暨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成立10周年國際學術研討會」,會中談及未來設置北部少年及家事法院的可行性,並期許未來少事法全面邁向「提供當事人協助」與「促進平等對話」。

目前我國唯一的少年法院就坐落在高雄楠梓,法院內的裝潢設計完全不會讓人覺得像是法院,而像是溫馨的圖書館。另外可以看到非常多的貓頭鷹擺設(吉祥物?)據筆者參觀時的印象,貓頭鷹代表的是“家”的意涵,大概是希望這些非行少年也能回頭是岸,重新回歸社會找到溫暖。

儘管韓劇《少年法庭》顛覆我們對天真無邪的定義,但在這背後,更重要的是國家與整個社會如何面對,如何讓非行少年迷途知返?在這齣韓劇的熱播期間,南韓法務部提交給總統的報告中透露,考慮將「觸法少年」年齡標準,從14歲下修至12歲。若此修法如實發生,那就是在韓國電影《熔爐》(2011)之後,再一部撼動國家法律修訂的影視作品,這樣由下而上的影響力實在不容小覷。反觀我國,這幾年經歷了《少年事件處理法》的修法與釋字第805號,作為《刑法》的特別法,是否真的能「特別」地站在非行少年的需求去給予愛與關懷,而不是一昧地給予陽光普照(來自大人們過多的愛,也是會曬傷的!)。畢竟我們怎麼做,少年們也都正在看著、學習著,因此你又會想成為怎麼樣的典範呢?

photo credit:imdb / 國片《陽光普照》(2019)是一部在2019年獲獎無數的劇情長片,也是導演鍾孟宏的作品,是一個有關平凡家庭經歷谷底的故事,劇情圍繞在父與子對命運的選擇,正如英文片名“A Sun”與“A Son”同音。電影平淡卻細膩,正好反映現實生活,彷彿也是台灣社會的縮影。

📽影像文本:

🥤參考文獻:

🍿延伸閱讀:

📚配合課程:十二年國教 公民與社會科學習內容:

[ 主題B: 社會生活的組織及制度 ]

k.兒童與少年的法律保障

  • 公Bk-V-1 為什麼少年的刑事司法程序與成年人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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